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 — 泰利特物联网设备管理门户
这些服务条款(以下简称为“条款”)适用于泰利特物联网设备管理门户(以下简称为“服务”)并管理用户对该门户的使用。
- 您与泰利特的关系
- 这些条款是您与泰利特之间达成的协议。
- 接受条款
- 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因为您在单击“我同意”按钮或访问或使用本服务时(以两者中较早的为准),即被视为已同意本条款。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请不要单击“我同意”,也不要访问或使用服务。
- 条款的适用性
- 即使您与泰利特签订了另一份协议,且该协议通过“整个协议”或类似条款另行限制了这些条款对您的适用性,但是这些条款仍将适用。本条款中提及的“您”包括您代表其行事的法人实体(以下简称为“客户”),并且您声明您有权代表客户接受本条款。
- 关于服务
- 泰利特物联网设备管理门户是一个服务平台,可以将“物”连接到“应用程序”。泰利特物联网设备管理门户可以将边缘设备、生产资产或远程传感器(统称为“设备”)与应用程序或后台系统集成。您可能会收到服务提供的由此类设备通过第三方提供商(如 MNO)和底层平台(如 CDP)(统称为“第三方提供商”)获取和收集的与此类设备的使用、操作和连接相关的数据,以及聚合、诊断、分析和分段数据,但不包括在服务上呈现或表示这些数据的格式和布局(以下简称为“处理的数据”)。
- 注册
- 您必须注册才能使用服务。要进行注册,您必须填写我们的在线表格,其中会要求您提供姓名、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名称和电话号码等信息。您可能需要提供附加信息,以便访问第三方(如 MNO)提供的处理的数据。我们将指明必填字段。如果您未在这些字段中提供必要信息,将无法注册。您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保持信息的最新状态,否则您将对可能导致的任何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 作为服务的注册用户(以下简称为“用户”),您可以使用唯一的用户名(由我们分配)和密码登录服务。请确保定期更改密码。您必须对帐号登录详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或披露这些信息。您不得使用其他人的登录详细信息企图假冒他人。
- 使用服务和处理的数据。
- 根据这些条款以及服务技术限制的要求,您可以严格代表客户并仅出于客户自己的内部业务目的访问和使用服务和处理的数据。
- 服务的使用须经客户事先测试,以确保服务符合客户应用程序的要求,且不会对客户的应用程序或最终用户造成任何损害。
- 您承认并同意,处理的数据并非来自泰利特,而是来自不受我们控制的设备和第三方。我们对处理的数据的准确性、适合性、完备性、可信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不作任何陈述或判断,也不发表任何意见。
- 您将对因使用服务和处理的数据而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损失和负债以及您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全部责任。您对于因处理的数据而采取的您认为适当的行动全权负责。对于您对处理的数据的依赖或使用、您对处理的数据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不作为,或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泰利特概不负责。
- 我们可能会采取措施以发现和防止冒用、滥用以及误用服务。如果我们认为您存在仿冒、滥用或误用服务的行为,我方有权自行决定,暂停或终止您对服务的访问或使用,恕不另行通知。
- 限制
- 您可以在自己提供给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中集成、包括或结合服务的功能,前提是此类集成、包含或结合符合这些条款的规定,以及产品或服务的拥有方在您集成、包含或结合在自身产品或服务中的服务的功能之上又添加了重要的主要功能。
- 本服务不适用于(也不得将其用于)需要失效安全系统的任何活动,或因故障或错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人身伤害、环境危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活动,包括运行核设施、飞机导航或飞机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生命支持或武器系统。
- 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您不得对服务的任何部分(处理的数据除外)进行修改、衍生、反汇编、反编译或逆向工程,也不得试图发现其底层代码、结构、实现或算法。
- 您不得使用服务或处理的数据来开发、创建或者允许他人开发或创建与服务类似或具有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
- 您不得针对服务执行或试图执行下列任何操作:(i) 违反服务的安全性,识别、探测或扫描服务中的任何安全漏洞,访问不适合您或客户使用的数据,或访问您或客户无权访问的帐号设备或其他连接的设备;(ii) 干扰、规避、操纵、过载、损害或中断服务的操作或功能;(iii) 绕过或规避服务中的任何技术限制;(iv) 使用任何工具启用服务中其他禁用、无法访问或未记录的特征或功能;(v) 冒充任何个人或实体,或作出任何与您的身份有关的虚假陈述;(vi) 收集或处理有关服务用户的信息或数据;(vii) 以可能对服务的可用性、稳定性或响应性产生不利影响的范围或方式使用服务;(viii) 伪造任何邮件中的任何 TCP/IP 数据包头或头信息的任何部分;(ix) 发送任何病毒、蠕虫、木马或其他恶意或有害代码或附件 (x) 发送或试图发送垃圾邮件或通讯信息。
- 您不得使用机器人、爬网程序和类似应用程序从服务中或通过服务刮取、获取、收集或汇编内容。上述规定不适用于通过本服务记录的官方 API 进行的刮取、获取、收集或汇编内容的行为,前提是记录的 API 的功能和目的与此类活动一致。
- 本服务或处理的数据不得:(A) 用于任何构成或鼓励构成刑事犯罪、导致民事责任或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活动,包括与出口管制、垃圾邮件、隐私、知识产权、计算机访问、消费者和儿童保护、淫秽或诽谤有关的法律;或 (B) 以任何损害、威胁、辱骂、骚扰、侵权、诽谤、猥亵、淫秽、污蔑或类似攻击方式进行使用。
- 数据处理与保留
- 您承认并同意:
- 在提供服务和履行这些条款方面,我们有权(且您已授权我们)收集、处理、控制和保留所有可访问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和处理的数据。为此,您明确授予我们以您的名义并代表您向此类第三方提供商进行注册、接触和沟通的权利。
- 此类处理的数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度量、遥测、从设备发送或接收的业务数据、从设备发送或接收的呼叫日志、从设备发送或接收的文本消息、服务的其他日志、与设备相关的移动网络测量、设备活动时间、设备位置和设备中存储的数据。
- 处理的数据可能包括个人数据或个人身份信息,须遵守适用的数据保留、数据隐私、数据保护或数据处理法律和法规;
- 我们可能会在欧洲经济区或设备最终用户所在的国家/地区和/或收集数据的国家/地区(包括在美国、意大利或爱尔兰)之外存储和处理处理的数据。
- 您负责维护处理的数据的备份副本。服务不提供数据备份服务,也无意用作数据备份服务。
- 您承认并同意,我们将出于以下目的处置和使用处理的数据:(i) 向您提供服务,并执行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活动,以维护和提供服务以及改善和定制服务;(ii) 开票并收取费用、执行本条款,在涉及您、客户的其他用户或相关供应商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中采取任何行动;(iii) 防止欺诈、挪用、侵权、身份盗用和其他非法活动以及滥用服务;以及 (iv) 应法律要求或合理认为法律要求我们共享或披露处理的数据,或者根据主管司法或行政当局发布的传票、命令或法令要求进行此类共享或披露,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将尽力在此类披露之前及时通知客户有关要求,以允许客户干预和保护其在处理的数据中的利益,成本和费用由客户承担。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泰利特可以:(i) 在认定处理的数据对其商业目的必不可少时,自行决定保留此数据,直到不再需要为止,以及 (ii) 从其拥有或控制的系统中删除处理的数据,前提是泰利特确定(由其自行决定)出于业务目的不再需要处理的数据。
- 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已获得并将有效保留证明文件副本、任何及所有授权、许可和知情同意书,包括其相关处理的数据可能包含个人数据或个人识别信息的个人的此类材料,以及进一步承诺将应泰利特的要求并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数据保护或数据处理法律和法规)向其提供以上材料,以允许泰利特以本条款中所述的方式合法收集、处置、保留、处理和使用处理的数据,并用于本条款中规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第 7.2 条所述的用途。
- 我们将尽商业上的努力保持处理的数据的机密性,降低未经授权访问处理的数据及其意外丢失、遭破坏或损坏的风险。
- 您承认数据可能由第三方提供商收集、持有和/或使用,并且泰利特对此类第三方提供商就数据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您明确放弃针对任何第三方提供商的任何行动(或未能采取行动)向泰利特提出任何和所有索赔。
- 您承认并同意:
- 保密。
- 如果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受您与泰利特签订的基础协议(以下简称为“合并协议”)的约束且该协议包含保密条款,则这些条款也应适用于本条款和该服务。如果此类服务不受基础合并协议的约束,或如果该基础合并协议没有保密规定,则应适用下文第 8.2 条的规定。
- 您承认服务(包括其功能、架构、布局、实现和接口,但不包括处理的数据)构成泰利特及其供应商的重要专有机密信息,禁止未经授权披露此类信息,否则可能对泰利特及其供应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您必须采取与防止客户自己的机密信息遭受未经授权传播或发布相同的谨慎程度对此类信息进行保密,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您仅可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在服务中使用此类信息,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规定,未经泰利特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本节规定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i) 现在或以后在公共领域中普遍可用的信息(此情况不是由于您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ii) 您可以在之前建立的记录中证明,在泰利特披露此信息之前,您已经合法地拥有了此信息;(iii) 您可以通过书面记录证明,您已从有权转让或披露此信息的第三方合法获得此信息,而该披露方不存在违约或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iv) 泰利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此信息;或 (v) 您必须根据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有约束力的命令或请求或者适用法律的有约束力的规定披露此信息,但前提是您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向泰利特提供“要求披露”通知,以允许泰利特在其选择的情况下寻求适当的保护令或预防令。
- 费用。鉴于根据本条款向您提供的服务,您将按照本条款规定的方案、金额、期限和付款条件向泰利特支付合并协议(如果有)中规定的费用。
- 期限和终止
- 这些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直到根据本条规定终止。
- 如果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受基本合并协议的约束,则这些条款应被视为在合并协议期满或终止时终止,并受其相关条款的约束。如果该服务不受基本合并协议的约束,则
- 客户可随时终止这些条款(始终遵守任何约定的最低条款、提前终止的付款等),但需要向泰利特提供由客户授权签字人正式签署的书面通知,通知泰利特此终止事宜,并确认其已停止继续使用服务并已采取措施使其所有用户停止继续使用服务。终止应在泰利特收到上述通知后生效。
-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条款:(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条款,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十五 (15) 天内,违约行为仍未纠正;(b) 法律要求终止方终止本条款;或 (c) 另一方 (i) 资不抵债或破产或者宣告资不抵债或破产,或 (ii) 在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内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或采取或已经采取任何此类其他类似行动。
- 在不背离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泰利特可随时终止本条款,只需提前 30 天将书面电子邮件通知发送至您在注册服务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
- 本条款终止后,您必须停止使用服务,我们可以终止客户及其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存储在我们系统中的处理的数据。
- 本条款中的某些章节(按其性质)在本条款终止后仍然有效,包括第 7 节、第 8 节、第 11 节、第 13 节、第 14 节和第 16 节。
- 知识产权。
- 除了上文第 5 节准许的服务的有限使用外,本条款并不授予您或不向您转让服务或其中的知识产权的任何许可、权利、所有权或利益。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包括计算机代码、图形设计、布局和服务的用户界面,但不包括任何处理的数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号、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与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关联的任何商誉,将始终由泰利特拥有或许可。除第 7 节规定的权利外,泰利特不对处理的数据或其中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许可。
- 您不得使用与泰利特的商标(无论是否注册)、徽标和互联网域名类似的任何名称、商标、徽标或域名。您必须避免任何可能削弱或损害泰利特商誉的行为或疏忽。
- 软件质量;软件修改;免责声明
- 我们将努力使服务正常运行。但是,由于服务依赖于软件和第三方网络、基础架构、硬件和设备,因此我们不保证该服务将以不间断或无错误的方式运行,或者该服务将始终可用,没有错误、遗漏或故障。如果我们收到服务中存在任何故障或事故的通知,或者我们自己意识到这些情况,我们将努力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恢复服务的可用性。但是,此类事件不应被视为违反本条款。
-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暂时或永久停止或终止所有用户或某些用户的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的运行,而不对您或客户承担任何责任。出于定期维护或类似目的,我们也可能全部或部分暂停向所有用户或某些用户提供服务,而对您或客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 我们可自行决定(但无义务)通过更新、修改、改编、改进或增强来维护服务,或对服务的任何功能、用户界面、设计或与服务相关的任何其他方面进行维护。由于我们没有告知义务,因此在执行此类维护时可能不会向您发送相关通知。如果我们对服务进行了增强,在其中加入了新的或额外的特征或功能,我们保留修改本条款或对服务收取适当费用的权利,并将征得您对此类修改的同意。如果您不完全同意修改的内容,我们保留根据上文第 10.3 条终止本条款的权利。服务的此类更新、更改、修改、改进或增强可能会导致服务与接口组件(如设备、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或处理的数据)的互操作性出现错误、失灵或故障。对于任何此类互操作性问题,您将不会向我们提出任何请求、索赔或要求,我们也不会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 对于服务或处理的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以及使用服务的预期业务结果、成果或运营效益,我们不提供担保和保证,也不做任何表述。
- 本服务是“按现状”和“连同本身具有的一切瑕疵”提供给您的,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己承担。我们拒绝对服务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和陈述,包括对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质量、不侵权、所有权、兼容性和性能所做的任何保证。
- 责任限制。
- 如果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受基础合并协议的约束,则其相应的责任限制条款也应适用于本条款。如果此服务不受基本合并协议的约束,则以下第 13.2 至 13.4 条的条款适用。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项下应计的任何责任均应与合并协议项下应计的任何责任相加,以限制本协议项下和合并协议项下的责任。
- 本条款第 13 节规定了泰利特对客户因本条款或服务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不论这些责任是因合约、侵权行为、法规或其他规定而起,并且根据第 13.3 条之规定,泰利特对客户的所有其他责任将特此排除。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依据合同、侵权行为、法规或是其他规定,对于任何偶然、特殊、间接或附带的损失或因使用或停机造成的任何损失、利润损失、储蓄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与客户购买任何替代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害,或因泰利特响应当地或国家执法或监管机构的合法请求向其提供泰利特根据本条款履行义务而拥有的任何数据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泰利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为避免产生疑问,就本条款而言,前一句所述任何类型的损失均不构成直接损失。
- 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在下列方面排除或限制泰利特的责任:死亡或人身伤害,但前提是此类死亡或伤害是由于泰利特或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所致;或是由于泰利特的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所致。
-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本条款或服务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及所有损害,泰利特、其关联公司及其雇员、董事、高级职员、股东、顾问以及代表泰利特或其关联公司行事的任何人的全部和合计责任,应限于客户在声称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实际支付给泰利特的本协议项下所提供服务的费用(如果有)。
- 免责。对于因以下事项所导致的任何损害、损失、成本、费用和付款,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律费用,客户同意应泰利特的请求,确保泰利特及其附属公司及各自的董事、管理层、雇员和供应商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全部费用由客户承担:(i) 其行为违反了本条款的任何规定或陈述,或 (ii) 第三方投诉、索赔、请求或要求,声称您对服务的使用侵犯或违反了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隐私、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如果您没有使用该服务则可以避免此类侵犯或违反。
- 出口管制。除非经美国法律、您公司注册或业务所在地司法管辖区的出口管制法律和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出口管制法律授权,否则您不得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再出口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特别是但不限于,不得将服务出口或再出口给:(a) 当时被列为美国禁运国家/地区的任何国家/地区(或该国家/地区的国民或居民),或 (b) 美国财政部的特别指定国民名单或美国商务部的被禁个人或实体名单中的任何个人。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您不居住在、受控于任何此类国家/地区或为其国民或居民,或者列于任何此类名单上。
- 适用法律和审判地。合并协议的适用法律和法院审判地规定应适用于本协议。如果合并协议不适用,则应适用以下规定:无论您在哪个司法管辖区居住、开展业务或使用服务,您对服务的使用将完全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的管辖并按照其进行解释,但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冲突规定除外。如果在三十 (30) 天内未能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应最终完全按照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由根据该规则指定的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应为英国伦敦。仲裁应以英语进行,该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仲裁员应当对自己的判断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论证。参照本仲裁条款执行的所有仲裁程序均应严格保密。此保密承诺应涵盖在此类仲裁程序中披露的所有信息以及在仲裁程序中作出或宣布的任何决定或裁决。尽管有上述规定,(a) 泰利特可以根据上述免责条款在任何第三方对泰利特提起索赔的任何法院向客户提出索赔,并且 (b) 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泰利特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临时救济的权利。
- 转让。未经泰利特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这些条款。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声称的转让均属无效。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泰利特有权在已通知您,但未获得您进一步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条款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包括本条款中的所有权利、职责、责任、履行和义务。通过该转让,受让人将取代我方承担本条款项下的所有权利、职责、责任、履行和义务,我方因此而解除以上所有权利、职责、责任、履行和义务。
- 双方关系。本条款中双方之间的关系严格来说是独立承包商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代理人、合伙人、合资者或雇员。
- 完整的条款和可分割性。本条款(连同任何基础合并协议)构成您与我们之间关于本条款标的物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之前关于本条款标的物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声明、谅解、协商和陈述。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应以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进行解释,以尽可能反映双方的原始意图,其余规定仍将保持完全效力。如果新的法律、法定文书或其他政府法规或泰利特提供服务和/或访问设备所依据的条款使得泰利特必须修改本条款,泰利特将立即修改本条款并通知您此修改事宜。
- 不弃权。任何一方即使在一段时间内未发出明确通知,也不得视为放弃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追偿权。任何一方对任何此类违约行为的弃权,不得解释为对后续违约行为的弃权或对此类违约行为的持续弃权。
- 第三方权利。除本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外,本条款中任何内容均未根据 1999 年合同法(第三方权利)将任何权利授予任何人(您和泰利特除外)。
- 合并协议。如果本条款与基础合并协议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则应以合并协议为准,但仅限于存在此类矛盾或不一致的内容。
- 解释。就本条款而言,术语“泰利特”应指泰利特通信公共有限公司和/或其在泰利特企业集团中的任何子公司或附属公司。
当前版本:2016 年 3 月 22 日
之前的版本:2015 年 9 月 24 日